“认房不认贷”,怎样界定“当地”限度?家庭住房套数怎样认定?官方解答来了!
发布日期:2023-09-18 15:08 点击次数:149
9月1日,重庆市促进房地产市集安祥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《对于进一步援助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的见告》,秘书实施“认房不认贷”战略。
凭证《见告》条款,在优化个东谈主住房套数认定圭臬方面,住户家庭(包括借款东谈主、妻子及未成年子女)请求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,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,非论是否已诓骗贷款购买过住房,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实际住房信贷战略。
重庆发布第一时刻推送后,就在后台收到不少网友留言。今天,小布丁邀请了市住房城乡建委关联细致东谈主,为诸位网友答疑解惑↓
网友“掌握”“豆小睿”“N-Dragon”“wdd”: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,战略中的“当地”怎样界定?
“当地”圭臬为——
新购住房处所地为中心城区(包括渝中区、大渡口区、江北区、沙坪坝区、九龙坡区、南岸区、北碚区、渝北区、巴南区、两江新区、重庆高新区、重庆经开区)的,“当地”为中心城区;
新购住房处所地为中心城区之外区县的,“当地”为新购住房处所区、县。
网友“空缺”“漠然”“天命”:要是使用买卖贷款,家庭住房套数怎样认定?
认定表情为:在中心城区之外区县新购住房的,仅将处所区县的住房纳入套数核查限度。具体分为以下3种情况——
① 中心城区有住房,但中心城区之外区县无住房
要是住户家庭在中心城区已有成套住房,在中心城区再次新购商品住房的,那么已有住房要纳入套数打算;不外该住户家庭在中心城区之外区县再次新购商品住房,可视为首套房。
比如李先生家庭在渝北区有住房,要是要在沙坪坝区再购买商品住房,那么渝北区的住房就要纳入套数打算,而在武隆区新购买商品住房,可视为首套房。
② 中心城区和中心城区之外区县,均有住房
要是住户家庭在中心城区和中心城区之外的区县齐有商品住房,那么在中心城区再次新购商品住房的,则中心城区的住房就要纳入套数打算;在中心城区之外区县新购商品住房的,除之前已有住房处所区县之外的,可视为首套房。
比如李先生家庭在江北区和丰齐县齐有住房,那么在中心城区再次新购商品住房时,江北区已有住房就要纳入套数打算,在丰齐县再次新购商品住房时,丰齐县已有住房也要纳入套数打算,但在万州区新购商品住房时,可视为首套房。
③ 中心城区和中心城区之外区县,均无住房
要是住户家庭在中心城区和中心城区之外区县均无住房,则非论在哪个区县新购商品住房均视为首套房。
原标题:恢复关爱丨“认房不认贷”,怎样界定“当地”限度?家庭住房套数怎样认定?
剪辑:夏洪玲 责编:吴忠兰 审核:冯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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